申請人資格 本人 原申請人 利害關係人 受委託人 應附證件及注意事項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應提憑之證件。 申請人(或利害關係人)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 當事人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 利害關係證明文件。 更正登記委託書。
申請人資格
應附證件及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