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公告「冠配偶姓登記」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 於網路申請登記1案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,自114年12月1日起開放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 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