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施綜合受理櫃臺電腦登記作業 實施綜合受理櫃檯方式辦理各項戶籍案件,民眾可至任一櫃台辦理申請事項, 免填申請書表,縮短民眾等候的時間,提高行政效率。 實施到府服務 遇有年邁(65歲以上)、行動不便民眾,申請印鑑登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,無法親自來所辦理或居住事實查實時,可申請到府服務,查證核可申請後受理,以解決民眾之不便,提昇為民服務精神。 實施中午彈性上班不休息 於每週一至週五中午(12時至13:30時)實施中午彈性上班,受理民眾申請各項戶籍登記案件。 現在地申請戶籍謄本 民眾可在任何一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現戶戶籍謄本、電腦化前除戶戶籍謄本及日據時期戶籍謄本。 一地遷徙作業 民眾申請戶籍遷徙登記只需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,遷出地戶政所則由電腦代辦遷出。